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
2021年自行监测方案的公示
根据《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》等要求,现将2021年的自行监测计划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 系人:郑武
联系电话:0534-2277234
附件:德州实华自行监测方案 (2021年版本)